执法者的抉择,做“和珅”还是做“包公”?
2015-03-01 09:09:41   |   来源:原创

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,近期,经湖北省委批准,湖北省纪委对襄阳市委原常委、市公安局原局长夏先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(人民网北京2015年2月28日)

夏先禄,身为襄阳市委原常委、市公安局原局长,直管着国家法律赋予的多种权利,要是好好工作,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,要是执法为党分忧,党还会好好重用,若要是执法为民,民众还会赠送他一个合理的“名号”,可是,不知是哪根神经短路,还是脑袋进了水或有“乒乓”却利用职务之便,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,严重违纪违法,且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。”给国家造成了损失,给社会造成了危害,给人民带来了伤害,这样的公安干部,与其留着,还不如开出的为好,人民为他的落马感到可耻,民众为他的倒霉感到可恨。

作为公安干部,应该带头严格执法,像“邹碧华”同志学习,把毕生精力献给国家,献给社会,献给人民,只有这样的法官才能深受百姓的拥护与爱戴,而夏先禄却因私利却放弃了官德修养,放弃了道德底线的守候,更丧失了做官的底线,给党摸了黑,给单位丢了面子,给家人、乃至亲朋好友丧了德,遭到社会鄙夷何该。

“和珅遗臭千年载,包公正气万古存”,做公安干部对待党和人民要有感恩之心,对待工作岗位要有责任之心,对待法律纪律更要有敬畏之心,只有做这样的法纪干部,才能赢得人民的敬畏,做“和珅”?还是做“包公”?新时期的法纪干部,做啥样的法纪干部,只有执法者自己抉择最为合适了。(文/等得久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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