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惕偷官女贼成为“反腐奇兵”的笑谈
2014-08-07 09:35:20   |   来源:中国东北网

  被盗官员到底是不是贪官?行窃女子是否“借官掩盗”?该不该因“戴罪举报”获减刑?富有戏剧性的“合肥偷官女贼”事件,连日来引发全国关注,围绕其中悬而未决的三大核心问题,记者进行了追踪调查。(8月6日北京晨报)

  自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规定禁令出台以来,中央坚持以抓铁有痕、踏石留印的狠劲高压反腐,“打虎拍蝇”动作不息、力度不减,众多层面贪官纷纷落马,群众无不称快。如今,富有戏剧性的“合肥偷官女贼”事件,让小偷反腐这一新名词闪亮了大众眼球。而偷官女贼声称“偷贪官”主要是为了“偷得更多更安全”,而不是为了反腐。不得不让人汗颜和反思。笔者提醒,要警惕偷官女贼成为“反腐奇兵”的笑谈。

  众所周知,党的八项规定实施以来,很多地方党委也是三令五申,严禁领导干部持有购物卡、会员卡等有价证券,而且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还签有“零持有”的承诺书,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在群众路线对照检查材料上作出了庄严承诺。可从现在的情况来看,恐怕情况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,还有多少干部在接受购物卡,在持有购物卡,使用购物卡,这值得各级党委高度重视。

  更为可笑的是,当下的小偷被调侃为“反腐战线上的一支奇兵”。 不可否认,从案发轨迹来看,小偷对腐败官员是越来越偏爱,盗取官员财产,举报其“贪腐”,随着警方对更多案情的披露,她们的行为更表现为一个精心策划、分工明确的职业犯罪团伙,成为问题官员们的眼中钉、肉中刺。显然,这类小偷为“反腐”大业立下了一定“功劳”,但公众在喝彩的同时应理性看待“小偷反腐”。在党中央号召践行群众路线、大力整治干部作风的今天,一个干部家里居然还有价值近百万的购物卡,的确让人触目惊心,而作为监管部门是否应该反思对干部日常监管的缺失?

  为此,绝不能让作为执纪监督部门的“反腐主力”工作不力,唯有主动作为,落实好“两个责任”,才能以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。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,一方面要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、措施,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,进入“更加注重治本,更加注重预防,更加注重制度建设”的新阶段。另一方面,必须坚持与时俱进,不断研究新情况,采取新措施,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力量,才能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。

  总之,透过“合肥偷官女贼”事件,连日来引发了全国关注,更要警惕偷官女贼成为“反腐奇兵”的笑谈。分析小偷反腐的特点,不管这伙人是不是“盗亦有道”的侠盗,但他们至少可称为“智盗”。  官方未发现的腐败分子,却被“偷官女贼”轻易曝光,也给我们上了“形象生动”的一课。因此,只有执纪监督部门主动作为,深入剖析机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,以严格的制度和监察力量 “打虎拍蝇”,鼓舞激励社会正气,才能有效防止小偷反腐成为公众笑谈。(文/陈小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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